
打開一份完成的集數,看一個片段的標頭:先寫地點,後面是道具,同樣的道具名稱會在鏡頭裡再次出現。
片段標頭的第一列是地點,值是來自專案「場景」的場景標籤。這就是整個片段發生的房間、街道或車內,所有鏡頭都會在這裡生成——角度可以變,但地點永遠不變。為什麼每次都是同一個房間。
要更改片段的地點,把游標放到地點欄位,輸入 @ 再選另一個場景。如果故事在片段中途要換到第二個地點,不要直接改:把片段拆開。在這個片段後面插入新片段,給新片段設定新地點。一個片段,一個地點。

道具是專案「物品」裡有自己圖片的條目:那封信、那把劍、那支手機。用標籤指名它的鏡頭——例如@密封的信滑過桌面——就會出現這個物件。為什麼指名的道具會保持一致。
要寫兩次:一次在標頭的道具列,讓片段知道需要哪些道具;另一次在每個用到或清楚拍到這個物件的鏡頭裡。列在標頭但從未在任何鏡頭提到的道具,儲存時會從標頭移除。
桌子、檯燈、窗上的雨、外面停的車:這些屬於場景本身,不是道具。用一般文字描述在 場上佈景 列。它們不需要標籤,也不需要每次都是同一個物件。背景人物也寫在同一列。標頭欄位逐一說明。
如果一個普通物件突然變得重要——比如第 4 集會被下毒的杯子——就把它升級成道具:在步驟 2 把它加為道具,生成它的圖片,之後就用名稱指名它。
直接寫出來。@密封的信在@Mara的左手;@密封的信在他們之間的桌上;@Jules拿起@密封的信。物件在手上的鏡頭和在桌上的鏡頭是兩個鏡頭;寫清楚你要的是哪一種。
物件錯了。 那個鏡頭裡有用標籤指名它嗎?如果是手打文字,鏡頭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一個。物件對了,狀態錯了——該拔出來卻在鞘裡、該破掉卻是完好的:這是道具的狀態,指派給這個片段。狀態。物件太多。 一個鏡頭要五個指名道具,通常會少一個;把動作拆成兩個鏡頭。然後重新生成片段——每個版本都會保留。
| 項目 | 放在哪裡 | 怎麼寫 |
|---|---|---|
| 片段發生的地點 | 標頭,地點欄位 | 一個場景標籤 |
| 每次都必須是同一個的物件 | 標頭道具列 + 使用它的鏡頭 | 道具標籤 |
| 家具、玻璃上的天氣、雜物 | 標頭,場景陳設 | 一般文字 |
| 人群或路人 | 標頭,場景陳設 | 背景人物: … |
| 同一場景裡的第二個地點 | 新片段 | 在後面插入片段,設定它的地點 |
不行。一個片段只發生在一個地點。拆成兩個片段,各給一個地點。
在用到或清楚拍到它的鏡頭裡指名。沒入鏡就不用寫。
道具每次都必須是同一個物件,而且有自己的圖片。場景陳設是房間裡其他東西,用文字描述。
因為沒有任何鏡頭提到它,所以標頭把它移除了。在鏡頭裡指名它就會保留。
在步驟 2 的「物品」底下新增(或在編輯器裡用「加入素材」),生成它的圖片,然後用 @ 指名。
更新於 2026 年 9 月 26 日